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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迪庆州德钦县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4-18 13:17:08 |  访问: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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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迪庆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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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具体范围和条件,详见《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

生源或户籍要求有限定的,以户籍认定时间为准,户籍迁入截至2024年5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范围、对象:

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符合岗位条件的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国籍公民。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医疗事业,身心健康;

2、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名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日期为截至2024年5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确定为2024年5月以前全国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招考、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2024年5月1日后辞职、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日9:00至 5月6日18:00

资格初审:2024年5月2日9:00至 5月7日18:00

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s://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报名咨询电话:0887-8413251

联系人:拉茸汪堆

联系方式:13988748675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打印准考证

5月9日9:00至5月11日9:30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六、考 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将委托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小时。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下午14:00-16:00。

考试地点:昆明(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所有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监督组、考务组公开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查疑

2024年5 月15日考生可登录德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deqin.diqing.gov.cn/)查询个人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考生、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考生、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联系德钦县人民医院申请查疑。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

2、资格复审地点:德钦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1号会议室。

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达到和超过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末尾并列的情况,则并列人员另行加试)。

4、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对象,资格复审时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5、资格复审在县人大、政协、人社局、卫健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6、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诚信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30天内)打印的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资格复审时间段内因特殊情况(非本人原因造成)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取承诺书作为其学历学位的证明资料,且考生须在承诺期内(办理聘用前)提供原件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本州(本县、市)户籍的,通过户口簿验证考生户籍,需提交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所涉及的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因特殊原因(非本人原因造成)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段提供原件的,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单或中国卫生人才网合格成绩单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体检

1、体检在县人大、政协、人社局、卫健局监管下统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由德钦县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 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3、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本次生产过后或本次妊娠终止提出体检申请。

4、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5、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若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者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九、考察

1、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 号),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核实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的,以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等工作。(放弃考察人员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放弃考察申请,同时由用人单位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及有关要求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deqin.di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聘用文件下发前,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办理聘用事项产生的空缺岗位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替补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工作。

(3)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间,若因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医疗业务操作处理能力弱、不能胜任岗位、医德医风差等问题导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医院报请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备案。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考试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遵守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德钦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http://deqin.diqing.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所签的“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部门无关。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报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

0887-8412002(德钦县人社局)

0887-8413556(德钦县卫健局)

13988727139(中共德钦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十三、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德钦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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