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广西百色市田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公告(专职工会工作者2人)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16 13:28:32 |  访问:224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广西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因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工发〔2019〕29号)文件和百色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总工会开展民族乡工会建设工作试行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职务

(一)招聘数量:2名。

(二)招聘岗位:

1. 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负责本县辖区内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服务、宣传指导、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工作。

2. 民族乡专职工会工作者1名(工作地潞城瑶族乡)。应聘人员实行县总工会和当地乡镇双重管理,以工会业务为主,县总工会负责业务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可安排兼顾其他中心工作。

(三)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为一年(即从2024年6月—2025年5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84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男女不限;

7.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文秘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的;

(3)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待遇

经面试合格后正式上班。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的通知》和百色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总工会开展民族乡工会建设工作试行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2500元/月,缴纳“五险”(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安排,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当月工资代扣)。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年度绩效参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岗合同制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标准发放。

四、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

五、 报名地点

     田林县总工会办公室(田林县总工会办公楼二楼201)

     六、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聘用上岗

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用人单位与受聘者签订协议,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韦*

联系电话:0776-7212219

联系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新安街18号(田林县总工会二楼)。

附件:田林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工作者(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田林县总工会  

2024年5月14日 

原公告标题:田林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tianlin.gov.cn/xxgk/zfxxgkzl/fdzdgknr/rsxx/zkzl/t18423505.shtml

推荐:更多2024广西百色市田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公告(专职工会工作者2人)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