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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校园招聘教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和南京晓庄学院考点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21-12-30 16:45:52 |  访问:3512

根据《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至相关考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将此次招聘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点、南京晓庄学院考点的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1日9:00-17:00,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点、南京晓庄学院考点的资格复审工作同时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受疫情影响,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杏苑宾馆(南京中医药大学内)。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现场签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承诺);

(5)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成绩单》;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一致)。

上述(2)至(6)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根据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情况,按照1:3开考比例,确定考试人数。对于因资格复审未通过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该招聘计划将根据学校学科需求,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岗位简介表》公布的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总量内调整到其他考点的招聘计划中,或按照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具体调剂情况将通过宿豫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将于各考点考试前进行通知。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另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开考前48小时内)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资格复审及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如考前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请按照防疫部门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笔试及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需要笔试的岗位及笔试时间,1月3日、1月4日进行面试工作。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27-80986502,80986501。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原标题:宿豫区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和南京晓庄学院考点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uyu.gov.cn/suyu/rszk/202112/1abb81fbf9544e68b4147e703a06b8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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