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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 发布时间:2018-09-27 12:14:03 |  访问: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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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8:37: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通知〉并下达2018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8〕17号)精神,以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校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全部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特岗农技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6:30

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244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2167862

2.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上一级组织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和《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落实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时间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5)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1)面试由5至9名专家组成(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采取问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全程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请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人社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示信息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拟聘人员公示(样式)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

1.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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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运程河津市教育科技局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19:5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师资水平,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8名教师。《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已经运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现将招聘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关于此次招聘专业要求的说明如下:

1、硕士专业要求中化学(0703)、生物学(0710)、物理学(0702)是指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所属二级学科均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要求中体育学类(0402)、计算机类(0809)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所属二级学科均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3、专业要求中标明具体专业的,其中所列的专业学科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硕士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②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1张。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需携带合格证书。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5、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8时至2018年10月17日下午18:00(13日、14日不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6、报名地点:河津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永兴南路1号)

7、咨询电话:河津市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359-8840133

四、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河津市教育科技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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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荆州市监利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4:24:27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结合监利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监利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一) 。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7日9:00~10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现已在监利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监利县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10月19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2日9:00~17:00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改报(请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改报机会,请考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经过审查仍然不合格,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五、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9日9:00~11月1日17:00

考生可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或现场缴费等方式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请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查询缴费说明。现场缴费点设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2号楼4楼人事考试院考务科。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二)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7日9:00~11月10日9: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

教育类、卫生类笔试考试内容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综合类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2018年11月中旬在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可通过监利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资格复审由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退费手续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免缴面试费用),发放《监利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监利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监利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八、面试

面试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监利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监利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九、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监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

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三)聘用

招聘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监利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由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16—3085707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三支一扶” 政策咨询电话:0716—8512492

举报投诉电话: 0716—3085805

附件:

1、2018年监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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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8:37: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通知〉并下达2018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8〕17号)精神,以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校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全部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特岗农技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6:30

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244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2167862

2.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上一级组织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和《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落实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时间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5)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1)面试由5至9名专家组成(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采取问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全程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请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人社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示信息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拟聘人员公示(样式)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

1.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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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萍乡市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8:46:07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9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3名,硕士研究生31名,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13名。具体岗位请到以下网站查询:萍乡市政府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萍乡人才网()及各引才单位网站。

二、相关待遇

列正式事业编制。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认定或考核、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见引进单位报名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现场或传真、邮寄等方式(邮寄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审核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引才单位联系电话:

萍乡学院:0799—6684177; 市人民医院:0799—6881702

市二医院:0799—6865428; 市三医院:0799—6832665

市妇保:0799—6880802; 市卫校:0799—6678891

市皮防所:0799—6851391; 市林科所:0799—6685775

萍乡电大:0799—6333272; 市农检中心:0799—6331624

监督电话:0799-6834755。

附件:

2018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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